紡織品靜電檢測與抗靜電標準
靜電測試是紡織行業常用的檢測指標之一,尤其是對靜電要求較高的紡織品,其帶電量情況會威脅到行業的生產建設,所以需要嚴格的執行靜電相關標準,保證紡織品靜電的合格率是生產生活的必須條件。
紡織品靜電檢測
紡織產品的抗靜電性能可通過測量織物起電的容易度和織物電荷衰減進行評估。抗靜電性能好的纖維和織物不容易產生或聚集起靜電,所以用不起電的或電荷衰減快的纖維和織物制成的產品抗靜電性能要好。
靜電測試包括危險靜電源參數測試、材料和制品靜電性能檢測、以及易燃易爆物品靜電感度的測試。表征材料和制品靜電性能的主要參數有電阻率、泄漏電阻、電荷面密度及半衰期、摩擦帶電電壓及半衰期等。紡織材料靜電性能的評價有電阻類指標(體積比電阻、質量比電阻、表面比電阻、泄漏電阻、極間等效電阻等)、靜電電壓及其半衰期、電荷面密度等指標,以及吸灰試驗、張帆試驗、吸附金屬片試驗等簡易測試方法得到的低精度指標。
紡織品抗靜電標準
從以上抗靜電性能的測試方法來看,各有不同,差異很大。但目前針對面料織物的抗靜電性能,從測試的方法標準來說,主要有半衰期法、摩擦帶電電壓法、電荷面密度法,以及針對成衣服裝的脫衣時衣物帶電法、工作服摩擦帶電法、極間等效電阻法。以上的6種方法分別對應于標準GB/T12703-1991《紡織品靜電測試方法》中的A、B、C、D、E、F6種方法。分別為:
(1)A法(半衰期法):
用+10kV高壓對置于選裝金屬平臺上的試樣放電30s,測感應電壓的半衰期(s)。FZ/T01042-1996“紡織材料靜電性能靜電壓半衰期的測定”與之*相同。此法可用于評價織物的靜電衰減特性,但含導電纖維的試樣在接地金屬平臺上的接觸狀態無法控制,導電纖維與平臺接觸良好時電荷快速泄漏,而接觸不良時其衰減速率與普通紡織品類似,同一試樣在不同放置條件下得到測試結果差異,故不適合于含導電纖維織物的評價。日本1997年修訂的JISL1094。此法不適合于評價含導電纖維織物的抗靜電性能。
(2)B法(摩擦帶電電壓法):試樣(4塊,2經,2緯,尺寸4cm×8cm)夾置于轉鼓上,轉鼓以400r/min的轉速與標準布(錦綸或丙綸)摩擦,測試1min內的試樣帶電電壓大值(V)。除磨料規格、子樣數等稍有差別外,FZ/T01061-1999“織物摩擦起電電壓測定方法”與之相同。此法因試樣的尺寸過小,對嵌織導電纖維的織物而言,導電纖維的分布會隨取樣位置的不同而產生很大的差異,故也不適合于含導電纖維紡織品的抗靜電性能測試評價。
(3)C法(電荷面密度法):
試樣在規定條件下以特定方式與錦綸標準布摩擦后用法拉第筒測得電荷量,據試樣尺寸求得電荷面密度(μC/m2)。除在摩擦布規格、試樣預處理、摩擦棒直徑、摩擦次數等方面略有變化外,FZ/T01060-1999“織物摩擦帶電電荷密度測定方法”與之相同。電荷面密度法適合于評價各種織物、包括含導電纖維織物經摩擦積聚靜電的難易程度,所測結果與試樣的吸灰程度有較密切的相關性。由于試樣與標準布間的摩擦起電是人工操作實現的,故測試條件的一致性、測試結果的性和重演性易受操作手法的影響。
(4)D法(脫衣時的衣物帶電量法):按特定方式將工作服與化纖內衣摩擦后脫下工作服,投入法拉第筒,求得帶電量(μC/件)。此法的測試對象限于服裝,且內衣材質未作規定、摩擦手法難以一致,缺乏可比性。
(5)E法(工作服摩擦帶電量法):用內襯錦綸或丙綸標準布的滾筒烘干裝置(45r/min以上)對工作服試樣摩擦起電15min,投入法拉第筒測得工作服帶電量(μC/件)。此法與“防靜電工作服”產品標準GB/T12014-1989所規定的電荷量測量方法基本一致,適合于服裝的摩擦帶電量測試;其技術實質與C法(電荷面密度法)也相一致。
(6)F法(極間等效電阻法):織物試樣與接地導電膠版良好接觸,按規定間距和壓力將的電極夾持于試樣,經短路放電后施加電壓,據電流值求得極間等效電阻(Ω)。含導電纖維織物與導電膠板接觸時會引起導電纖維暴露的局部區域之間的短路,難以測得真實的等效電阻。FZ/T01044-1996“紡織材料靜電性能纖維泄漏電阻的測定”等電阻類測試方法的主要檢測對象為纖維。